無效宣告程序是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設置的。該條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由此而啟動的法律程序叫“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既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提起無效宣告請求,訴訟中的被控侵權人當然也不例外。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即任何人未經允許實施該項技術的行為都不構成侵權。所以專利侵權訴訟的被告往往以原告的專利權無效作為抗辯理由。專利復審委受理的無效宣告請求中有相當比例是侵權訴訟的被告提出的。
據此,啟動專利無效宣告程序之后,在實體上,涉及權利標的的效力問題進而可能影響法院最終的實體判決;在訴訟程序上(本文討論不涉及專利行政處理),對于效力待定的權利標的,可能影響訴訟程序的進行而導致訴訟中止。所以,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往往要涉及無效宣告程序。理清兩者之間的關系,對于當事人非常重要。
《專利法》和《專利法實施細則》并沒有對專利侵權訴訟中提起無效宣告程序如何處理作出明確的規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對此進行了較具體的規定,在實踐中起到很大的指導作用。
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十七條 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和有關文件的副本送交專利權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
專利權人和無效宣告請求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答復專利復審委員會發出的轉送文件通知書或者無效宣告請求審查通知書;期滿未答復的,不影響專利復審委員會審理。
第六十八條 在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過程中,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可以修改其權利要求書,但是不得擴大原專利的保護范圍。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專利說明書和附圖,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圖片、照片和簡要說明。
第六十九條 專利復審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決定對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口頭審理。
專利復審委員會決定對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口頭審理的,應當向當事人發出口頭審理通知書,告知舉行口頭審理的日期和地點。當事人應當在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
無效宣告請求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發出的口頭審理通知書在指定的期限內未作答復,并且不參加口頭審理的,其無效宣告請求視為撤回;專利權人不參加口頭審理的,可以缺席審理。
第七十條 在無效宣告請求審查程序中,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長。
第七十一條 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的請求作出決定前,無效宣告請求人可以撤回其請求。
無效宣告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之前撤回其請求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程序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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